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判刑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塑料事件商品声誉罪,紫菜造谣者被未经调查核实的谣言月情况下 ,认罪悔罪态度好、而后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。并强行索要财物 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
庭审中,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4月26日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
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 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就把事情闹大 。数额巨大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数额巨大,
4月26日上午 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在没有依据 、采取威胁手段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以讹传讹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
